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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快推进以黄茶为主导的茶产业发展若干意见(摘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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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
根据《中共缙云县委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》(县委〔2014〕32号)精神,我县制定了《关于加快推进以黄茶为主导的茶产业发展若干意见(试行)等17个农民增收政策。

农民增收是“三农”工作的重中之重,促进农民增收事关城乡统筹发展、农民生活改善以及农村社会和谐发展。为了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这些“惠农新政”,本报特分期刊发这17个农民增收政策的主要内容,以飨读者。

关于加快推进以黄茶为主导的茶产业发展若干意见(摘要)
(试行)

一、总体目标


到2016年,全县建成茶园总面积6万亩,其中黄茶基地1万亩,茶叶总产值达2亿元(指一产,下同)。
到2020年,全县建成茶园总面积7万亩,其中黄茶基地2万亩,茶叶总产值达5亿元,投产茶园平均亩产值由目前的3500元提高至8000元以上,全面推进茶产业规模化、标准化、生态化。

二、主要措施


从2014年起,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加快推进以黄茶为主导的茶产业。重点支持鼓励基地发展、提升设施装备、强化加工研发、推进主体培育、推进品牌培育和宣传等方面建设。

(一)鼓励基地发展。鼓励农户发展黄茶。对新增黄茶种苗繁育基地、黄茶栽植基地2亩(含2亩)以上,经次年验收合格,给予1800元/亩的补助。大力创建黄茶示范村,对发展黄茶总面积300亩以上或标准黄茶园100亩以上的村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,用于黄茶基地提升。

(二)提升设施装备。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基地新建水渠(三面光≥40×40cm)补助25元/m,蓄水池(厚≥16cm)补助100元/m3;操作道硬化(厚≥10cm)补助20元/m2;微灌设备建设需申报省农机购置补贴,经验收合格的,再给予省农机购置补贴1:1的配套支持。鼓励购买杀虫灯、中耕机、修剪机、采茶机等设施装备,对申报省农机购置补贴经批准的,再给予省农机购置补贴1:1的配套支持。

(三)强化加工研发。一是着力推进标准茶厂建设。当年新建或改造优化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茶叶加工厂,经验收合格,给予设施、设备建设总额30%的补助,最高补助30万元。生态精品示范企业优先安排。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。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制定或修改完善区域品牌标准和培训推广生产技术。三是着力推进茶科技建设。每年安排25万元科科研经费,与科研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在茶叶的生产、加工等方面开展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。

(四)推进主体培育。对获得省、市、县当年评定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种奖项进行奖励,奖励标准参照《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执行。

(五)推进品牌培育和宣传。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区域品牌培育和宣传营销。

1.区域品牌安排。

①通过专业策划公司策划、品牌专家指导,制定区域品牌宣传推广计划,促进品牌建设。

②组织企业、合作社等参与国内外重大茶博览会的展示展销、名茶评比等活动,开展产品推介、敬老茶会等活动。

③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。主要通过网络媒体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等进行宣传。

④拍摄制作宣传片、宣传册,区域品牌入驻中国茶业品牌馆。

⑤加大户外广告宣传。

⑥挖掘研究、交流与开发利用缙云茶文化。


2.产品营销渠道建设。对新产地干茶(鲜叶)交易市场,给予一定资金支持;对在大中城市按统一形象新开设的“缙云黄茶”、“仙都笋峰茶”品牌店(≥10m2营销专柜),每个给予5-10万元补助,不再重复享受缙云农产品销售窗口创建支持。

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政策联动机制,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申报项目的前置条件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被列入黑名单的,取消评优资格,三年内不得享受政府扶持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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